疫情那段时期之内,要是有人私自、随意地公开,或者去传播处于隔离状态人员的个人信息,如此这般的行为,不但触碰了道德方面的底线基准,而且更极有可能径直构成违法犯罪的情况。就算是由于防控疫情有着迫切的那种需求,公民所拥有的个人隐私权照样受到法律极为严密严谨的保护维持,这般一条设定界限的红线绝对不可以被超越跨过。
个人信息泄露的法律定性
于疫情这段时期之内,便是为了能够实现精准防控之举,社区,还有交通枢纽以及医疗机构,它们都会去登记那些涉及风险人员的详细信息,这些包含了姓名、身份证号、具体行程和住址等等方面这样详细信息,它从属于被法律明确予以保护的那种“公民个人信息”范畴,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没有权力擅自去公开这些数据。
依照我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非法去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要情节严重便能够入罪。这所表明的情况是,哪怕是出于“提醒周围人留意”这样的目的,在微信群、微博等平台随随便便转发他人的详细行程信息,也有可能触碰法律红线,面临刑事追诉的那种风险。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
所涉该罪名的关键核心之处在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这一要点。在疫情这段期间之内,政府部门凭借《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去收集信息以用于防疫工作方面,这属于是合法的行为表现。然而要是工作人员或者是知情者把这些所收集到的信息用于非法的目的之上,像是将其出售从而谋取利益或者是不经由许可从而随意进行扩散传播,那么这样的情况便构成了“违反规定”这种情形。
用以定罪的关键要素乃是“情节严重”,在司法实践当中,要是所泄露的信息条数达成一定标准,又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像致使被泄露者遭受歧视、受到骚扰乃至人身安全面临威胁,那么便极有可能被判定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与法律后果
在此之前,已经存在与之相关的判例,比如说,存在地方卫生部门的工作人员,把内部流调所涉及的密切接触者名单转发到了外部的微信群当中,进而致使信息出现大面积的扩散,当事人最后是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像这类案例明确做出了警示,防疫工作并不是侵权免责的理由。
法律所带来的后果呈现出严厉的态势,但凡一旦构成了犯罪,按照情节的轻重程度来衡量,能够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并且还要附加罚金的处罚;要是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下,其刑期能够达到三至七年的范围;至于对于那些借助职务方面的便利从而获取并且泄露信息的人员,法律针对此设定了从重进行处罚的条款。
信息收集与使用的合法边界
对于合法的信息收集而言,其必须是基于明确的防疫目的才行,并且要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也就是只收集和防控直接相关的信息。收集者承担着严格的保密责任,这些信息仅仅能够被用于指定的防疫工作,是绝对不可以挪作他用的,而且更应当在疫情关联性结束之后,按照规定妥善地进行处理或者销毁。
公众同样需要明晰自身所拥有的权利,要是觉察到个人之类的信息遭遇过度收集或者非法被泄露的状况,那么就具备向网信、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的权利,对信息处理的合不合法进行监督,这种行为不单单是为了保护自身,更是为了维护社会正常态的防疫秩序以及法治环境。
普通网民应避免的行为
对于广大上网之人来说,首要之事是不进行制造还没有得到证实的涉及疫情相关个人信息的行为, 也不做传播此类信息的举动。就算这条信息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真实”的状态,可是去转发其他人的身份证号码、家庭居住的地址以及具体的房屋门牌号等这类敏感信息,同样属于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在讨论有关疫情方面的各种情况时,应该把核心要点集中在实际发生的事实以及科学依据之上,而不是将注意力针对具体某一个个人。
切莫经由非法途径去购买,或者尝试去获取那所谓的“隔离人员名单”。这般行为自身就极有可能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始终保持理性以及法律意识,不去参与、不予以鼓励任何样式的人肉搜索与网络暴力,这是每一个网民的责任。
筑牢隐私保护的防疫堤坝
疫情防控要求全民都参与进去,然而这一定得构建在依照法律去行事的根基之上才能行得通。保护公民自己的个人信息,实际上就是在维护这个社会的信任基础,进而防止出现次生伤害的情况,最终达成让防疫工作可以获取公众更长久并且持续不断的配合以及支持这样一个结果。
对于相关部门而言,需要去强化数据安全方面的监管工作,针对泄露事件做到快速做出响应,并且依据法律进行严厉惩处。与此同时,应当加大在普法方面的宣传力度,以此让公众能够清晰地明白法律所划定的底线。只有把个人信息安全当作防疫体系里面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来看待,才能够在最终实现取得抗疫的全面胜利这样的结果。
在疫情防控处于常态化的这种情形之下,您觉得除了借助法律进行严厉惩处之外,还有何种具体的举措能够更加高效地避免个人信息出现被泄露以及被滥用的情况呢?欢迎于评论区之中分享出您个人的看法,要是感觉本文具备一定帮助作用的话,请给予点赞予以支持。


